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情趣用品訊員 高喜朝 劉兆雲
  湖南湘潭縣的一對父子李某訓與李某村以低價收購三頭病死豬,並將其中兩頭生產銷港式飲茶售至湘鄉市田某,田某再進行零售獲利。近日,湘潭縣法院這起案件進行審理,認定三人均構成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罪,判處李某訓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五千元;判處田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五千元;判處李某村拘役四個月,緩刑半年,並處罰金三千元。
  2013年農曆正月,李某訓以幾十元的價格,在湘潭縣射埠鎮一村民家中收購一頭死豬,在家中處理後,與兒子李某村一同將死豬肉以4元/斤的價格銷售給曹某,曹某再以6元/斤的價格將死豬肉銷售給湘鄉本地村民。5月,李某訓通過一屠夫以350的價格在湘潭縣河口鎮一村民家收購了第二頭病死豬。李某訓讓兒子將死豬拖回家,在進行處理後襯衫,再次以4元/斤的價格銷售給曹某,曹某再以6元/斤的價格在湘鄉銷售。5月18日,李某訓以100元的價格購得了第三頭死豬,處理中發現死豬已完全變質,便將一部分進行掩埋,一部分放入沼氣池中。  (原標題:湘潭三男子低價收購銷售死豬肉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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